2020-11-27
經濟日報
港府有意推動入住率低的酒店或賓館短期轉做過渡性房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昨指,參加計劃的酒店必需符合三大基本要求,並能租出單位最少2年。
需結構安全符條例 環境良好
陳帆指出,如酒店或賓館希望成為過渡性房屋,必須結構安全、符合消防條例和居住環境良好。他又指,希望參與計劃的酒店或賓館的業主能簽下2年或以上的合約,令入住的基層「下次搬樓就是上車」。當局同時會考慮單位周遭環境、房間配套及附近居民出入等,無論如何都會以公屋作參考水平,相信不存在隱患問題。
運房局昨亦邀請業界和立法會議員進行簡介會,與會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就指,賓館業界興趣相對較大,而他們主要集中於油尖旺區,少數位於港島區。他又指,本港現有約1,000間賓館,約一半表示對計劃有興趣,相信最終有機會提供逾千個過渡性房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