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9
明報
【明報專訊】曾於跨國企業任職高層的余偉業,於2010年成立社企「要有光」,笑言公司「講心又講金」,今年應可收支平衡。要留意的是,「要有光」猶如「二房東」,出租物業前會先跟業主商議租金(一般低於市價),再以略高價錢分租予單親家庭,其中差額為公司利潤。余續稱,「要有光」籌備約兩年於2012年推出首間光房,旗下「光房」現有近30間,涉約60個租戶家庭共約150人。
「要有光」部署承租更多團體或政府物業,其中一個為深井前九龍紗廠眷屬宿舍大樓;該廈高5層涉45伙,每伙面積約300方呎,早前已獲城規會批准活化成「光房」,預計半年後可完成翻新,出租對象料不再只限單親戶。
至於今次市建局推出永利街的10伙招標單位,除「要有光」奪6伙外,另4伙由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奪得。所有單位租約均兩年,市建局負擔管理費,社企負責差餉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