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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橋2期申292億撥款 供3.6萬單位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發展進入關鍵一年,發展局向立法會就第2期工程申請292億元撥款,將會提供3.64萬伙公私營房屋,佔整區房屋供應逾半,並提供5,111萬平方呎的工商樓面,相當於整個中環核心商業區規模。 洪水橋/厦村分3期發展,其中第1期以興建專用安置屋邨、重置棕地的產業大樓用地為主,規模相對較小,進入第2期發展才屬於「戲肉」。 據了解,第2期計劃涉及發展土地面積達263公頃,合共提供3.64萬伙的公私營房屋供應,較2019年公布多出18%,主要是去年中將11幅用地放寬地積比率,其中7成為公營房屋、3成屬於私樓,同時將會提供5,111萬平方呎的商業及工業樓面面積,相當於整個中環核心商業區。 若果以房屋供應計算,洪水橋第2期佔整個發展區單位數目超過一半,以工商業樓面計算,更是佔整區供應接近四分之三。 預計2030年開始入伙 發展局將申請292億元撥款,包括259.5億元用於洪水橋第2期的工地平整及基建工程,其餘32.7億元用於興建洪水橋區域供冷系統,預計2024至2030年展開土地平整及基建,並在2030年開始入伙。 同時,發展局預算,第2期計劃將收回及清理206公頃的私人土地,據早前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資料,涉及收地賠償金額約251.8億元。換句話,整個洪水橋第2期收地及工程造價合計約544億元。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林筱魯認為,洪水橋第2期造價的成本控制可以接受,但在現時政府財政環境有需要開源節流,包括整頓監管過程的協調環節,避免不斷提高工程風險系數,「羊毛出在羊身上」影響到工程造價。 同時,在批地開源方面,林筱魯認為,隨着地產市道轉差,市場未必願意承擔太多風險,政府應避免將太多興建基建責任轉嫁予發展商。政府亦應考慮更多公私營合作模式,例如現時市場融資環境緊張,當局能否在融資方面提供協助。 作者: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