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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宮案辯方證人 質疑屋署睇漏眼

2014-02-14    明報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唐英年於約道大宅僭建地庫一案昨續審。否認控罪的結構工程師黃柏林,昨傳召專家證人、資深工程師劉志宏作供,指屋宇署當日巡查大宅後沒發現施工縫是失誤,因為他後來查看時拆開假天花及管道後,便發現有施工縫,認為這反映相關僭建物應於2007年屋宇署發出入伙紙後才建造。 指大宅獲入伙紙後僭建 本案另一名被告建築師何仲怡,早前已傳召一名專家證人作供。昨出庭的資深工程師劉志宏供稱,本案的關鍵在於僭建物是於屋宇署發出入伙紙之前、還是之後建造。控方的說法是由於大宅地庫上的掛牆,以及掛牆與橫樑之間無施工縫,故認為大宅在2005年進行工程時已一併建成僭建物。惟劉卻發現現場確有施工縫,只是被遮掩,加上屋宇署於2007年發出入伙紙後,大宅部分尺寸均有重大改變,故結論是入伙紙發出後,大宅一定曾顯著重建。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KCS490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