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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界 倡 新 樓 竣 工 測 量 面 積

2014-02-24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磚頭」勝黃金,新盤呎價早已突破萬元大關。因建築技術必然有微細誤差,樓盤實際面積難與建築圖則百分百相同,小業主或因此「賺或蝕」值十萬元的單位面積。測量師表示,曾有業主買樓後發現單位較樓書所示為細,測量後竟發現少了數十呎,最後發展商願以三倍呎價補償損失面積,並要求業主保密。他認為香港應效法內地及新加坡,為新樓盤引入竣工測量,並公開數據讓買家知悉。   雖然一手樓條例要求發展商在單位設計與建築圖則存有逾半成差異時,要向屋宇署更新圖則並通知業主,但因建築技術產生的誤差難測,加上交樓時已有批盪,小業主亦難以發現。測量師學會土地測量組理事林烈賢表示,如果兩幅牆非完全平行,或者灌石屎時「爆板」,均會造成細微的誤差,令實際單位尺寸與圖則所示有差異。   「如果層樓誤差十呎,一萬元一呎就差十萬元」。林烈賢指買家未必能發覺幾呎誤差,卻會影響樓價;縱使買家對單位面積有懷疑,收樓時單位已有批盪粉飾,而實用面積由結構牆開始計起,受平均二十至二十五毫米的批盪阻隔,測量人員亦難以量度實際尺寸。林擔任主席的工程測量師學會最近亦實地量度數個樓盤的十間示範單位,粗略發現誤差有三至五毫米,有部分的面積則大於圖則所示。   測量師學會土地測量組另一理事鄧康偉透露,過去曾有業主買樓後發現單位較樓書所示為細,測量後發現少了數十呎,最後發展商願以三倍呎價補償損失面積,並要求業主保密。   根據內地《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實際樓房面積與圖則所示面積誤差如少於百分之三,雙方要據實結算房價,如誤差大於百分之三,買家則有權解除合同。鄧康偉指出,內地和新加坡均有法例誘因,令發展商進行竣工測量,即在清水樓的狀態測量單位尺寸,再按單位實際尺寸交付。他建議本港應為新樓盤引入竣工測量制度,並公開數據讓買家知悉。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發言人回應稱,條例針對尺寸問題已有多重「保護網」,包括賣方提供的售樓說明書,必須是在過去三個月內印製、檢視過或經檢視並修改的版本;該物業或其任何部分的量度尺寸的增減,超過該物業的量度尺寸的百分之五,買方則可撤銷買賣合約;屋宇署建築事務監督會檢查所有新建築物確保其符合各項要求。 2014-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