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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盤 銷 售 例 生 效 八 月 投 訴 29 宗

2014-01-07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一手新例實施逾八個月,對發展商推盤細節亦增加不少挑戰,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昨表示,條例生效以來局方共接獲二十九宗投訴,而大致違規個案均涉及技術性及輕微違例情況,發展商亦即時作出改善,惟部分較嚴重的違規個案,包括以樓盤單位折實價作宣傳,以及開價前公布查詢數目及意向價等,亦有可能構成失實陳述及誤導買家,或已觸犯條例。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去年四月份生效,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專員馮建業昨出席記者會時表示,截至去年底共接獲二十九宗投訴個案,其中二十五宗已完成處理,而局方錄得的大部分違規個案,均涉及技術性的輕微違規,例如是售樓說明書及價單的部分錯誤,而其中幾乎每份樓書均涉違例,惟賣方亦第一時間作出更正,大部分均屬無心之失。   馮建業又指,現時錄得約四五宗較為嚴重的違例個案,已即時立案調查,並會於完成調查後會向賣方反映作出改善,同時將有關建議及調查結果交予律政司,至於最終的檢控決定權,則由負責的刑事檢控科定奪。   馮建業指出,就過去八個月各樓盤銷售安排上,發現部分並不鼓勵的銷售手法,包括發展商以一批單位折實優惠後的平均價錢作為宣傳,而即使該宣傳物料內,已註明優惠的詳情及折扣,惟由於不是每位準買家均會享用有關優惠,故或會視作失實陳述及誤導買家,有機會構成違例。他續指,當局亦不鼓勵發展商於項目開價前公布查詢數字,因行動會被視作於開售前尋求購樓意向,另將開售前決定揀樓次序的抽籤工作外判他方,亦會容易令代理間產生爭拗,同時損害準買家的利益。   惟馮氏同時認為,部分發展商銷售方法亦值得支持,包括於開售前接受準買家預先登記,並設每登記入票及購買單位上限,以減少誇張的「水分」情況出現,另選擇以抽籤形式開賣項目,於銷售處及網上預早公布抽籤結果,並安排準買家分批次進行揀樓等,則可避免開售日準買家人數過多產生混亂場面。   新地副董事總經理雷霆表示,公司一向於銷售安排及開價方面「做到足」,即使公布價單時亦有列明定價及折實價,故有關指引對集團影響不大,亦理解局方有其立場,希望保障準買家利益,相信發展商亦會盡量配合。   恒基營業一部總經理林達民則表示,留意到市面上各發展商亦有就價單中內,單位的定價及優惠作出詳盡解釋,相信不構成誤導成分,又指普遍買家亦會採用即供付款辦法,故認為即使公布折實價,亦不算失實陳述,而集團未來會考慮不公布單位折實後價錢。   永泰地產執行董事陳玉成則指出,局方認為發展商公布折實後價錢涉及誤導買家,其說法並不公道,因即使公布優惠後價錢,亦是消費者可自行計算出來的價錢,當中並不涉及任何錯誤資料,不能將之歸納成「失實」,認為局方若有意規範發展商的做法,應再增加清晰的指引,免生誤會。 2014-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