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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招微調 換樓客發展商紓壓 地建會今開會 研雙倍印花稅新安排

2014-05-14    經濟日報
政府為雙倍印花稅作出兩項微調,包括放寬6個月換樓限制,由簽署臨約起計延至完成交易,樓花新盤最多額外獲30個月時間賣樓,有助發展商銷售樓花項目。 消息人士透露,地產建設商會今日將召開會議,相信會上各大發展商亦會就雙倍印花稅新安排進行討論,並作意見交流,以為日後推盤作好部署。 換樓限制 改完成交易起計 雙倍印花稅推出逾一年,立法會仍未能通過草案,負責草案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出席立法會,並宣布作出兩項技術性修訂。因雙倍印花稅草案仍未獲立法會通過,故政府可在委員會審議階段就上述兩項微調提出修正案,令建議即時生效。 首先,現時換樓客須在購買新物業後,6個月內沽出原持有單位,其中6個月限期「起步點」會由過往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延至完成售賣轉易契計算。 以屬現樓的一、二手樓為例,一般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至成交交吉為期1至2個月內,即換樓客可額外獲2個月時間部署出售物業。 購樓花 換樓期額外多30月 至於樓花項目,由於買賣雙方須在入伙後才交樓,完成轉易契程序,故樓花項目將因應樓花期長短而獲不同長度寬免。假設有新盤樓花期長達30個月,換樓客購入項目落成、交樓後6個月內才沽原有物業,變相獲得36個月換樓期,亦免除換樓客需在新盤落成前沽貨並租住物業困難。 市場預計多個樓花新盤可受惠,例如長實(00001)等荃灣環宇海灣、同系將軍澳日出康城3期緻藍天、新世界(00017)及會德豐地產西南九龍GRAND AUSTIN等,共10個料今年推售的新盤將可受惠,涉及逾1.25萬伙。 因換樓客待新盤入伙後,才沽出單位,有機會超過原草案規定須在買入新單位後2年內申請退稅,故陳家強指會加入新條款,容許換樓客完成出售原有單位轉易契後起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住宅連車位成交 可免稅 此外,因應市場對自用車位的需求,陳家強指,當住宅連車位以同一份文書購入時,按原草案車位會被分開徵收雙倍印花稅,但修訂後將容許車位亦獲豁免,但規定豁免以一個車位為限。 對於有市場人士解釋,修訂是放寬「辣招」的第一步,陳家強否認並強調兩項修訂完全不代表政府在控制樓市需求方面有任何鬆懈,故大家毋須作出不必要揣測。政府企硬不會接受議員提出兩類修訂,包括豁免非住宅及設日落條款的要求。 撰文: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