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4
經濟日報
政府就雙倍印花稅換樓客鬆綁,可即時令換樓鏈重新啟動,對整體住宅市場信息正面,而發展商定把握機會,就旗下樓花項目為換樓客「度身訂造」付款方法。
政府為雙倍印花稅作出兩項微調,關鍵在於放寬6個月換樓限制,由之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起計,現修訂為簽署售賣轉易契計算。
雖然現時新盤買家大部分會選擇即供付款方法,只有小部分選擇在樓花落成時才完成交易建築期付款。但因樓花項目需在獲批滿意紙後,才完成售賣轉易契程序,即使買家選擇即供付款,亦只是於較早期簽訂名為「法定業權」文件,性質近似「必買必賣」合同,而要成交後才完成售賣轉易契,做法與選擇建築期付款一樣。
換言之,樓花買家無論選擇即供,或建期付款,亦同樣擁有項目落成並取得滿意紙後,才簽署售賣轉易契的較長時間換樓安排。據去年地政總署延長樓花期至30個月安排,即換樓客最長額外多30個月時間,沽出物業。
即供或建期付款 同享新安排
可以預見,雙倍印花稅換樓客鬆綁後,可即時令換樓鏈重新啟動,新建議將有助發展商銷售樓花項目,而就一些較長期樓花新盤,發展商會針對性地就付款方法作出配合。
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只要不涉及樓價改動,發展商就新盤更改付款方法,可毋須更新銷售安排,故發展商甚至可按買家需要,靈活延長樓花期限,並安排「度身訂造」付款方法。
撰文:馮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