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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麗珊:簡約公屋與過渡房屋政策的前路

【明報文章】特首李家超轉眼已上任一年,各方陸續檢視現屆政府施政表現。在新管治格局下,現屆政府施政「以結果為目標」,除了疫後重建搞好經濟,着力解決民生憂難亦自不待言,當中尤以房屋問題最突出。 在處理住屋問題方面,特首於競選政綱及首份施政報告中,點出「四提」(即提量、提速、提效、提質)的方向,更訂定相關施政指標,包括大增未來5年公營房屋供應量五成,至近16萬個單位,及未來5年興建3萬間簡約公屋單位(提量);訂出公屋綜合輪候時間降至4年半(提速);縮短造地程序約三分之一至一半時間(提效);乃至引入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資助單位(提質)等。若能一一落實,對改善本港房屋問題實為好事。 「告別劏房」路漫長 轉眼一年已過,猶記得中央官員寄語期盼本港早日「告別劏房」,解決籠屋、板間房等環境惡劣的居所。究竟進展如何?據統計數字,最新輪候公屋申請逾23萬宗(今年3月底),平均輪候時間5.3年,雖然較去年特首剛上任時的6.1年為短,但對於平均輪候公屋3年的承諾仍有極大距離。而且這5.3年的數字,只計算約13萬戶的一般家庭及長者申請,並不包括9萬多個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及約1萬個被凍結申請的新移民家庭。 另外,據2021年人口普查,該年全港共有10.8萬個分間樓宇單位,當中共有10.7萬個住戶,人口達21.6萬。數據反映劏房未有大減,改善本港低下階層住屋狀况的道路仍漫長。 過渡屋簡約屋 解燃眉之急 因公屋覓地及興建均需時,未來10來公屋供應「頭輕尾重」,上屆政府資助志願團體興建或改裝2.1萬個過渡房屋,迄今已有七成多供應,到明年應可全部建成入住。今屆政府亦宣布進一步的承擔政策,由政府興建3萬個簡約公屋,再交志願團體管理及提供社會服務。過渡房屋及簡約公屋一共有5萬個單位供應,是不小的數目;若運用得宜,絕對有助紓緩房屋問題,解燃眉之急。 過渡房屋已大部分建成,但一度有些社會房屋入住率偏低,有人以為過渡房屋不受歡迎。其實很多居民嚮往環境較好及大部分有獨立廚廁的過渡屋,惟因要勞師動眾搬去遠區,可能住兩年便要搬回劏房,所以令有些項目申請數目較少。另外是因入住的「8:2比例」限制,拖慢有些過渡房屋入住安排及入住率偏低。志願團體有空置單位,亦有不少租住環境惡劣的籠屋、板房、劏房居民想租住,但因申請公屋未逾3年,即使有位都未能入住。 據房屋局要求,過渡房屋項目申請人主要分兩大類:甲類申請人(即輪候公屋滿3年)及乙類申請人(其他類別,一般是輪候公屋不足3年又居住於不適切居所者優先)。房屋局要求入住過渡屋的住戶,當中至少80%須為甲類申請人、20%為乙類申請人;即使可以申請降低比例,也只可降至6:4。然而不少劏房居民由於各種因素(例如之前不懂申請公屋或文件未齊等),而遲了申請公屋。 事實上,劏房、牀位環境惡劣,基層市民難以安寢,而且收入較低及就業不穩定,住屋需求極為殷切,相反有些輪候公屋3年以上的居民,因有些已輪候6、7年,寄望一兩年內可以分配公屋,未必想入住過渡屋。 其實即使市區的過渡屋較受歡迎,但不等於很容易合乎8:2比例。本會(社協)營運的西環順成大廈便有些單位迄今未100%住滿,不是沒有人申請,而是申請人輪候公屋未夠3年;最新的油尖旺賓館過渡屋,因不准煮食,申請者多是輪候公屋未夠3年的單身人士;而招募中的過渡屋項目「喜盈」,申請人數已超過數倍,卻因未夠八成的甲類輪候公屋者,而要不斷招人。結果一大班輪候公屋未足3年的劏房基層,苦等政府批准提高乙類比例,方可以在幾百人中擠進只有幾十個乙類名額的過渡屋。 二合為一 告別劏房 為加速幫助劏房等劣居戶可以改善環境,消滅籠屋、板房、劏房,筆者建議過渡房屋應可以租住至獲安置公屋,並放寬/取消過渡屋的入住比例要求;截止申請後,甲類應包括申請公屋3年人士,及申請公屋未夠3年又租住環境惡劣的籠屋、板房、劏房基層;乙類是未輪候公屋但收入及資產合乎申請公屋資格又租住劏房者,或有社工推薦人士。又或者不用訂比例,申請公屋3年又租住環境惡劣的籠屋、板房、劏房基層優先;再而是申請公屋未夠3年但租住劏房,及申請公屋3年但非劏房的人;最後是合乎申請公屋資格但未申請公屋又租住劏房,或社工推薦的人。未申請公屋者,要在入住一年內申請公屋,並按收到的申請實際情况而定,以免珍貴公共房屋資源在等候合乎比例當中被空置及浪費。特首早前亦指出,簡約屋會考慮開放給輪候公屋未夠3年的劏房人士申請。筆者建議簡約公屋亦應按實際申請情况分配,不要設比例拖慢進度。 隨着簡約公屋的發展,政府應重新檢視過渡房屋計劃的角色和定位,因過渡房屋是政府向志願團體資助土地及興建費用,但在電器、屋內設施、社區設施、營運、管理,志願團體要靠收租自負盈虧,所以租金比較即將興建的簡約公屋為高,但又較劏房便宜,而輪候公屋足3年的一般家庭或長者仍可領取租金津貼;簡約公屋則是政府改良過渡房屋政策,由政府興建及資助志願團體營運,所以租金較便宜,亦會提供社區設施及屋內設備,惟不可以領取租金津貼。 就未來發展,筆者建議之一是將兩者合一,納入簡約公屋系統,政府要為過渡屋提供管理的資助;不然分開兩者,在服務對象上分工。 而各過渡房屋及簡約公屋的建築成本都不菲,筆者建議應盡量留用多幾期,幫助有需要者,善用珍貴公共資源,解決劏房問題及扶貧。 作者是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扶貧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