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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黃浩明:兩方向釋放土地

2017-07-27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近年政府常指覓地不易,恒基地產執行董事黃浩明接受本報專訪,建議政府循兩個方向釋放土地供應,其中從解除舊樓重建「緊箍咒」着手,分別為「One House」補地價從輕處理,令重建停頓多時的舊區得以重新啟動,以及剔除舊樓失蹤人口,降低強拍門檻,從而令本來不可能統一業權的舊樓、變得可能。還有就是加快農地補價,以至土地規劃發展等審批時間,從而取得更多土地。   自從多年前,九龍城「One House」案件判決後,區內以至全港各舊區,具「One House」地契舊樓,重建需要補地價,對多個地區影響重大。黃浩明指出,案件對市區重建,帶來極之不良影響,發展商計過數,認為補價風險大,收樓重建不可行。   黃浩明指出,恒基在區內僅有一個牽涉「One House」地契項目,影響相對細。今次發聲,有見判決牽涉土地供應及公眾利益,「One House」地契要求,就是每一個佔地數百至千多方呎的街號,需要興建擁有獨立出入口的一幢樓。若果合併數個街號,擴大地盤,就要牽涉補地價,金額未能預料,對發展商來說風險巨大。自從該宗官司後,「One House」成為重建舊樓的「緊箍咒」,此類型契約舊樓(集中九龍城)的收購,已全面停頓,窒礙土地供應,無數小業主則最受影響,所持物業大幅貶值。   他續說,官司雖然這樣判決,但政府作為土地大業主,與小業主之間可以有協議,從輕處理補價,從而釋放土地資源。事實上,早在該宗官司之前,數十年來,政府就「One House」地契補價,只作象徵式收取,皆因地契寫於半世紀前,已不合時宜。   他舉例說,90年代,學者何文匯博士在《人文風景》中,以正確讀音讀出「時間」一詞,全城電子媒介仿效,但大家覺得礙耳,普遍認為約定俗成的讀音,應被接受,時間個「間」,沒有必要讀成「奸」。情況正如「One House」條款,何須重新執着古音正確做法﹖!   黃浩明指出,收購舊樓經常遇上「奇難雜症」,包括失蹤小業主,各方搜索數年,做足登報尋人,也未能找到業主。假如一層舊樓9伙,一伙業主堅持不賣,一伙屬失蹤人口,在80%業權才能申強拍情況下,只能收購業權77%,統一業權變得不可能。   他指出,該類型舊樓多的是,舊樓收購多年,容易的早已被收,現時涉足的難度都較高,假如不解除「緊箍咒」,很多舊樓不可能統一業權,重建不可能。他建議,如果證明業主屬失蹤人口,土地審裁處在計算業權份數時,應該撇開其份數不計,只計算現有「懂得出聲」的人口。他又提議,或者可直接把逾60年舊樓,強拍門檻由8成降至7成。   早前地產建設商會主席執委會梁志堅建議,打破固有框框覓地,政府可透過與發展商甚至私人團體合作,開發農地起樓,黃浩明表示贊同,指應該加強官民合作,並加快農地補價,規劃等的審批,釋出大量土地供應。他又說,近年政府增加推地,但部門人手緊張,若然增加人手跟進審批規劃等工作,將令住宅加快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