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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犯一手新例首判監 囚兩個月 涉誤導推銷明翹匯 銷監局提醒勿誤墮法網

【明報專訊】《一手住宅銷售條例》(下簡稱一手新例)自2013年實施10年來,首錄地產代理被定罪及判囚個案,該名代理涉及傳布佳明集團(1271)旗下青衣明翹匯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被裁定違反一手銷售條例,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兩個月,同期執行及即時監禁。據悉,有關誤導信息與物業樓底資料有關。本報曾向佳明查詢事件,發展商未有回應;另本報亦向任職的代理行查詢,亦未獲回覆。 明報記者 甘潔瑩、林尚民 銷監局指,該名地產代理分別於2019年12月6及8日,發布一則相當可能會誘使另一人購買指明住宅物業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因而違反一手新例第78條而被銷監局檢控。事實上,至去年底,銷監局過去近10年已採取檢控的控罪數目共有147宗,涉及14個樓盤(包括是次明翹匯),全數成功定罪,當中145宗控罪是控告發展商,全數被判罰款,僅得2宗控罪、即上述定罪個案,是控告地產代理,而有關控罪更被判監禁。 近10年檢控共涉14樓盤 據悉,該名代理姓李,曾在多間地產行任職,包括中原、美聯,而事發時有指在利嘉閣任職。翻查資料,佳明2019年第四季推出青衣明翹匯,並於當年11月以折實均呎1.48萬元作首輪銷售375伙,開售11小時內已全數售罄,是當年首輪銷情最勁的全新盤之一。 銷監局發言人表示,自一手銷售條例於2013年4月29日實施以來,首次有地產代理被定罪。銷監局提醒地產代理不應使用不良手法銷售一手住宅物業,地產代理應多了解一手銷售條例,及向準買家提供正確資料,並遵從良好的銷售作業方式,以防誤墮法網。該局亦建議準買家不應盡信推銷資料,要細閱銷售文件。如對其他人提供的資料有懷疑,應直接向賣方查詢。 地監局:刑事定罪或被撤銷牌照 地產代理監管局回應指,局方會作出嚴肅跟進,根據政策,但凡有持牌人被刑事定罪,會考慮其是否作為持牌人的適當人選,如監管局牌照委員會認為該人士並非持牌人的適當人選,監管局會撤銷其牌照。地監局又稱,過去一直提醒持牌人,不可作出任何具誤導性陳述,而今次個案正是對所有持牌人極嚴正提醒,持牌人在參與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絕不可以罔顧事實而不盡責地發放失實陳述,否則便有可能像今次個案中的地產代理被判處監禁。該局不希望再見到有持牌人,因觸犯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而被判處入獄,各持牌人必須謹慎行事,以專業態度從事地產代理工作。 去年接獲投訴按年增2.4倍 今次有關代理觸犯的條例,屬違反一手新例條文第78條,即「傳布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而據銷監局資料顯示,有關投訴為該局收到最多投訴的類別。據銷監局資料顯示,該局近10年來共接獲577宗投訴,當中136宗於去年錄得,較2021年的40宗,按年增加2.4倍,亦為錄得最多投訴宗數的一年。 [香港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