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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監局韓婉萍:備忘錄日期留空違指引

2023-10-19    星島日報
中原集團旗下中原地產及利嘉閣地產,於二手樓臨時買賣合約的備忘錄中,加入「減辣」條款鎖客,若政府未有「減辣」措施,雙方可取消交易。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指有關備忘錄內容含有意圖,同時不要小看在備忘錄內留空事宜,可能令簽署人士面對風險,如果要求買賣雙方簽署的文件有留空日期,已經違反地監局指引,局方會搜集資料進行調查。 容易引起法律糾紛 韓婉萍昨日表示,有關備忘錄內容含有意圖,希望文件《施政報告》發表後才生效,甚至可以取消交易,簽署有關備忘錄可能會製造市場混亂,到底合約是現時簽署,亦還是在《施政報告》發表後才簽署。 韓婉萍指,並不要小看在備忘錄內留空的事宜,可能令簽署人士面對風險,如換樓人士,須按照法例要先付15%從價印花稅,在12個月內售出舊樓,可以退回部分稅款,故買賣合約日期很重要,絕對不應留空;而且政府在政策中提出的調整寬免措施,都會列明日期上的劃界,若果簽署位置留空,在《施政報告》後才填寫日期,屆時雙方可能就備忘錄有爭議,絕對有機會「搬龍門」並引起糾紛。 韓婉萍強調,局方在2013年發出指引,指代理填寫臨時協議時,不應漏空重要條款。如果要求買賣雙方簽署的文件有留空日期,已經違反地監局指引,局方會搜集資料進行調查,亦可能交予法律部門研究,了解是否有足夠證據採取紀律研訊。 她認為相關備忘錄可能構成具法律效力合約,並「不是簡單撕掉文件,就等同文件不存在」,而且代理有份制訂備忘錄,不應該要求買賣雙方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就撇清代理法律責任。 地監局日前指十分關注近日有地產代理公司要求物業買賣雙方簽署一份買賣協議備忘錄,內容涉及若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未宣布放寬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買賣雙方可取消交易。 該局亦認為,有關行徑不妥當,容易引起法律爭拗,並會引起物業市場混亂,該局正研究使用有關備忘錄是否已經違反監管局指引,並會採取跟進行動。局方又提醒物業買賣雙方,在簽署任何協議文件之前,必須取得獨立法律意見,並留意備忘錄內有關的安排及協議條款,可能涉及瞞稅或其他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