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交易代理佣金問題受到社會關注,韓婉萍指,最快6至7月推出有效及良好競爭行為新指引,為業界提供建議,以制訂更有效及可行方案,強調所有佣金、優惠等都是商業決定,局方不會介入,業界必須作出獨立商業決定。
佣金回贈屬商業決定
韓婉萍透露,目前正在密鑼緊鼓籌備新指引,主要針對兩方面,首先是加深持牌人對競爭條例認識,並不希望持牌人有任何違規事項被罰。另外,亦會就有效及良好做法提供建議予業界,以佣金為例,當制訂佣金政策時,除考慮價錢外,亦要考慮佣金包含甚麼服務,如服務範圍、性質、期限等,強調所有佣金是商業決定,局方不會介入,業界必須作出獨立商業決定。
近年不少一手物業,代理會提供不同優惠,是否提供優惠,純粹是代理公司與客戶的個人協議,亦是商業決定,不過,新指引會在該方向制訂要求,惟暫時不便透露。
局方早年已諮詢競委會意見,競委會指地產代理向準買家提供優惠,如佣金回贈等,會被視為一種地產代理之間價格競爭行為,強調局方不可制訂措施劃一收費或禁止提供回贈,同時不應就佣金、回贈等向地產代理施以任何規定。
她強調,地監局是執行地產代理條例及附屬法例,由於地產代理條例及附屬法例完全未有就佣金作出任何規定,局方並不可超越條例及法例賦予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