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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輕微僭建」研申報後緩執法 工程師憂鼓勵違建 發展局:紅山沿海屋不適用

【明報專訊】政府考慮修改處理市區屋宇僭建安排,把現時容許新界村屋僭建物主動申報、可暫緩清拆執法的安排擴展到市區,以處理市區「輕微僭建」;另會研究按僭建大小和嚴重程度,採分級制訂立不同罰則。本土研究社認為,如以申報及自證僭建沒風險便暫緩執法,或變相「放生」其他獨立屋僭建;有工程師認為,做法或變相鼓勵更多業主有僭建行為。 立法會選委界議員江玉歡關注目前積壓大量僭建個案,在立法會問及當局會否考慮在不影響安全情况下,讓業主主動申報。發展局長甯漢豪說,現時新界涉僭建村屋實行有關申報安排,當業主主動申報,若僭建物無安全隱患,並每5年找專業人士檢查,有關僭建只會記錄在案,她稱當局修訂法例時會研究將安排延伸至市區。 跟村屋做法 每5年須安檢 發展局回覆查詢稱,屋宇署2012年4至12月推行「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目的是讓署方集中處理違規情况嚴重和高風險村屋僭建,容許村屋業主申報2011年6月前建成而規模小和風險低的僭建物,並安排合資格人員每5年做安全檢驗,除非僭建物變得危險,屋宇署不會要求即時清拆。 局方:指晾衫架等 非地庫露台 對於市區屋宇哪類僭建透過申報制而暫緩清拆、紅山半島獨立屋僭建是否包括,發展局稱「紅山半島沿海獨立屋」的僭建屬大規模和高風險,是屋宇署優先執法目標,除發出清拆令和「釘契」,署方會進一步蒐證及不排除其他檢控行動,並不會以類似上述申報方式處理。 發展局補充,局長在立法會會議所說可考慮的申報方案,是針對議員在跟進提問中談及市區樓宇出現的輕微僭建,例如晾衫支架等情况,有別於僭建地庫、露台等嚴重個案。發展局又稱,局長表明檢討《建築物條例》的方向是加強屋宇署執法權力,研究提高罰則,並研究簡化檢控程序和降低檢控門檻,以便更有效打擊僭建行為。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說,富豪不難找到「專家」自行證明僭建沒安全風險,若實施上述申報方案,可能變相「放生」其他獨立屋僭建。香港工程師學會建造分部主席謝偉正說,一些僭建雖無結構安全風險,但為業主帶來額外利益,例如增加使用面積等,上述安排有可能變相鼓勵更多業主僭建。 首9月非法佔地9700宗 檢控15宗 另外,甯漢豪說,目前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分別有720人及610人處理僭建物舉報及非法霸佔官地工作,每年分別平均接獲3萬宗及逾1萬宗相關個案;截至今年9月,發出清拆及糾正僭建物數目超過2.4萬;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個案約9700宗,檢控個案15宗。 甯稱,當局正檢視法例,冀引入不同層次罰則,並檢視是否只要有僭建就有可能被檢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