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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辣」和「撤辣」以外 有沒有其他選項?

2024-02-15    經濟日報
因施政報告調整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而修訂的《印花稅條例》剛於1月31日在立法會通過。有關調整包括:(一)把可徵收額外印花稅的適用年期由3年縮短至2年,即業主在持有物業2年後出售物業,毋須再繳付樓價10%的額外印花稅;(二)把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各自的稅率減半,由15%減至7.5%;以及(三)提供機制以暫免外來人才購買住宅物業的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即「先免後徵」)。 筆者是法案委員會的一分子,全程參與審議,樂見局方採納了多項筆者的建議。相信讀者比較關心財政預算案會不會公布有關住宅物業的進一步「減辣」或「撤辣」措施。在討論該議題之前,先簡介一下筆者對落實「先免後徵」政策的主要建議。 擴大先免後徵 申請急增 第一,「先免後徵」適用於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根據本次修訂,「先免後徵」只適用於《印花稅條例》內的7項指明計劃,即現行的7項「輸入人才計劃」,包括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原來未有涵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的申請人。政府去年底公布,CIES的投資門檻為3,000萬元,不包含購買住宅物業的資金;相反,以「輸入人才計劃」申請來港,不但門檻更低(比如「高才通」A類申請,只需符合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達250萬元的要求),購買住宅還能享有印花稅「先免後徵」。兩相比較,原本屬意CIES的申請者可能會改以「輸入人才計劃」申請來港,繼而影響CIES的預期受歡迎程度。筆者在法案委員會建議局方考慮把CIES納入「先免後徵」機制中。樂見政府接納了筆者的意見,日後將適時修訂法例。根據1月31日的數據,「先免後徵」的機制在推出之後三個多月,已收到500多宗申請,反映有關政策受到外來人才歡迎。 第二,誰可解除暫免印花稅的押記? 根據《印花稅條例》,獲暫免的印花稅將以印花稅署署長為受益人訂立押記。只有「合資格人士」方可向印花稅署署長申請解押押記。「合資格人士」原本僅指外來人才買家。考慮到外來人才買家可能因種種原因未能留港或親自辦理有關手續,筆者向局方建議,擴大「合資格人士」的定義,如申請人能令印花稅署署長信納有利害關係(例如有關物業的準買家或承按銀行)亦可在繳付有關款項後申請解除押記。 吸外來人才 應視為自己人 第三,押記在「保留款額」範圍內次於置業按揭。 首先,甚麼是「保留款額」?「保留款額」是指置業按揭貸款尚未清償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當局一方面要保障特區政府的印花稅收入,而另一方面藉「先免後徵」方便外來人才取得按揭貸款。由於轉按的按揭貸款並非用於購買住宅物業,轉按的按揭優先次序會低於印花稅署署長的押記。筆者促當局多向業界做解說。 第四、視外來人才為自己人。 如房屋局局長所言,「先免後徵」的目標是為了吸引人才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而要吸引人才,首先要從「視外來人才為自己人」的角度來制定政策。其中較為明顯的,是一名外來人才,與一名不屬其近親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共同購買物業,在原有的「先徵後退」機制下不符合退還印花稅的資格,但在「先免後徵」的新安排下,則可獲豁免。 除此之外,曾有外來人才向筆者反映,內地資金滙出及結滙方面的外滙措施並未因香港的人才計劃而放寬,他們認為特區政府應多走一步,游說內地相關部委在外來人才的資金滙劃上提供更多便利。 1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金融管理局推出了6項跨境金融合作措施(即「三聯通」、「三便利」),其中一項創新舉措就是港澳居民在大灣區購房跨境支付便利化,具體實施的措施將於2月26日公布。此項便利市金融界的立法會議員陳振英和全國人大港區代表一直積極爭取的。特區政府不妨藉此機會,與內地相關部委探討,在滿足一定條件下(比如證明外來人才將要依據正式買賣合約落「大訂」並已在港就業或創業),是否有空間進一步便利外來人才的資金滙出安排,實現雙向便利。 無獨有偶,在同日的立法會會議上,也有一項與樓市相關的議員議案引起了全體議員的關注和討論,其中倡議「全面撤辣」的修正案在立法會分組點票的機制下被否決。由此可見,此倡議在議會內並未形成共識。特區政府回應時表示需要經過審慎和通盤考慮,包括施政目標、施政服務對象、供需狀況及財政能力等。筆者相信特區政府會認真地通盤考慮,持續密切監察住宅物業市場及相關調整措施的實施情況,確保物業市場的穩健發展。 調高印花稅樓價門檻 助上車 在「減辣」和「撤辣」以外,會否有其他選擇成就施政的最大公約數?財政預算案發表在即,除了上文提及的促進資金雙向便利外,特區政府也許可以積極考慮創新措施,包括適當調高第2標準稅率中針對300萬以下物業徵收100元印花稅的樓價門檻,讓更多青年人實現「上車」的願望;在現時最高物業印花稅稅率4.25%之上增設針對「高價樓」的稅階等,做到財政司司長強調的「用者自付、能者多付」原則。 樓市政策不是「撤辣」與否的選擇題,而是一道判斷題,考驗的是特區政府的大局觀和施政智慧。在特區政府着力提高治理水平及切實排解民生憂難的施政新風下,筆者和廣大市民期盼特區政府在最適當的時機做出合適的決定。 撰文 : 簡慧敏 立法會議員、中銀香港總法律顧問 欄名 :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