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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17, 2024 星期五 間有陽光 27° 65%

新稅制有得有失 移英人士要留神

對於有意或已經移居英國的人士,英國財相侯俊偉上周公布的預算案,其中一項措施對他們影響深遠,甚至隨時須與英國對分身家。 保守黨政府今次廢除非定居人士(non-domicile)這個已有逾200年歷史的身份,為深得海外富豪歡迎的滙入制(remittance basis)劃上句號,不再容許他們的海外收入及資產增值收益以不滙入英國為由,毋須或延遲支付入息稅。 明年4月起,移英人士抵埗後首4個財政年度的海外收入及資產增值收益,均不用支付任何入息稅,但會失去同一年的個人免稅額及資產增值稅寬免;第5年開始,移英人士須以與英國稅務居民相同的稅制支付入息稅。 值得留意的一點,在英國境內為海外公司工作的收入,並不屬海外收入,而是本地收入。另外,新稅制同樣適用於已經離開當地10年以上的英國人,如不少生於英國而返港工作多年的港人二代或三代。 相對英國現有複雜稅制,這項針對移英人士的新稅制,無疑簡單得多,但同樣有得亦有失,移英港人更是首當其衝。 原居地資產 添彈性時間處理 最大優點在於移英人士將有更多時間,好好部署及妥善處理在原居地的資產,而不用急於在移英前辦妥。畢竟移居他方需要處理的事宜極多,遑論出售資產耗費頗大心力,對於有一定經濟能力的人來說,若能延後至正式移英後才慢慢處理,未嘗不是一件美事。 以近年透過BNO簽證移英的港人為例,不少在港仍有物業收租,或股票、定期存款、債券等其他投資收益,而一旦每年總收入超過12,570英鎊(約12.6萬港元)的個人免稅額,舊制度下,第一年已須就超出部分支付最少20%、最多45%的入息稅。惟新制度下,他們首4年毋須就海外收入繳稅,某程度避免了賤賣資產的問題。 其次,要適應一個文化截然不同的地方,並非人人皆可。有長達4年時間處理原居地的資產,為移英人士一旦不適應英國生活時,總算留下一條回流的退路,亦容許他們於移居中途,就算離開英國一段長時間,也不用擔心海外收入須支付英國的重稅。 最後,移英人士抵埗後的一大憂慮,是短期內難以找到工作,要以積蓄來應付日常生活需要,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初期的海外收入免稅,正好讓他們適量保持原居地可帶來穩定入息的資產。 說到新稅制的缺點,就是移英人士即使沒有長住英國的打算,其海外資產第5年起也會自動納入英國稅網,須連續5年不符合英國稅務居民資格才可「甩身」,嚴重打亂一些計劃住滿年期入籍之後,再到其他地方或重返原居地生活人士的如意算盤。 另一影響是遺產稅的情況,變得更複雜。目前遺產稅是基於domicile-based制度徵收,即以英國為永居地的民眾才需支付,但明年4月起,政府打算改以residence-based制度徵收,即以英國為居住地的民眾已須支付遺產稅。 雖然改革細節有待落實,但外間預期新規則下,當一個人在英國住滿10年後,其名下的全球資產將被納入遺產稅稅網,就算是離開英國後的10年內,仍然難逃徵稅範圍,以免有人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時,選擇離英再大舉賣掉資產。 新稅制明年4月生效,屆時保守黨99%已經下台,措施真的會上馬嗎?事實上,廢除滙入制是工黨的多年倡議,保守黨今次提前落實,猶如「越俎代庖」,他日工黨一旦上台,推倒新稅制的機會渺茫,甚至只會進一步收緊。 撰文 : 嚴智勇 欄名 : 國金札記